可轉再生 中火豈應留煤
中火燃气二期环评在争议声中通过,面对外界质疑:新增六部共八一○万瓩燃气机组后,为何还要留下六部共三三○万瓩燃煤机组?环保署宣称,燃煤机组不拆转备用,可同时兼顾环保、经济及国安。
「国安」确实重要,面对国安大旗,若还胆敢反对,恐被打为「中共同路人」。问题是,因应进口天然气在战争中的「断气」风险,难道只能依赖重启除役转备用的老旧燃煤机组吗?甚至如果进口天然气有「断气」风险,政策是否还该持续重压「进口」天然气,而不切实投入「深度节能」,并尽早转型「自有」再生能源?
燃煤电厂除役后转型再生能源电厂,并非没有前例。高雄兴达电厂一号燃煤机组除役后,原址转型五十万瓩生质能机组,与五十五万瓩的中火燃煤机组容量相当。台电既曾表示考虑推展到其他即将除役的燃煤机组,何不在中火转型中实践?
经济部曾承诺评估深澳燃煤电厂转型地热电厂的可行性,则中火是否也该评估拆除燃煤机组,转型地热电厂的可行性?况且政府一再表示台湾不缺电,缺的是再生能源。则与其千里迢迢远赴菲律宾、日本投资再生能源,不如就近拆除中火燃煤机组,转型再生能源。
就算中火每部燃煤机组年累积运转时数不超过七二○小时(约一个月),六部加起来也可以烧个半年。在忍受新增六部大型燃气火力机组带来的空污、碳排与安全风险后,却不知何时才能真正实现「中火无煤」?
中火如此,协和亦然。台湾北部有丰沛的地热资源,政府却坚持协和除役后只能转型燃气火力电厂,并填埋保育区兴建四接。甚至过去主张协和电厂「先拆后建」,近来竟改口称年底除役后,还要保留高污染的燃油机组「备用」。
明明协和现况使用率不到三成,二○二三年发电量约仅廿三亿度,远低于政府宣示要省下的二○六亿度电,却不愿考虑民间倡议的节能、能源管理、储能及再生能源等「永续四能」。
在「增气减煤」的口号下,燃气火力电厂与接收站到处开发。当国际上已在检讨燃气发电对气候变迁的威胁,我国却还把高碳排、高污染的天然气当作宝贝,而说好的「减煤、去油」,却以「转备用」为由拒拆,保留复辟潜能。
既然兴达燃煤机组除役后可转型再生能源机组,盼中火与协和除役后亦能转型再生能源,不要以「备用」之名保留高污染的燃煤与燃油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