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丁沙滩车乱象!「黄土拉链」判无罪 垦管处强调继续取缔
垦管处取缔违法沙滩车。(垦管处提供/罗琦文屏东传真)
垦丁国家公园内被沙滩车业者压出一条条的「黄土拉链」。(垦管处提供/罗琦文屏东传真)
垦丁国家公园内被沙滩车业者压出一条条的「黄土拉链」,地貌遭严重破坏。(垦管处提供/罗琦文屏东传真)
国家公园内违规骑沙滩车罚款3000元。(垦管处提供/罗琦文屏东传真)
违法沙滩车业者不但破坏草原,还骑进树林内。(垦管处提供/罗琦文屏东传真)
垦丁国家公园境内3、4年前兴起违法沙滩车活动,包括龙磐公园、水蛙窟社区等处草原遭沙滩车骑出一条条的「黄土拉链」,4名业者被依违反国家公园法起诉,但法院认为举证不足判无罪。垦管处今日表示,针对从事沙滩车的游客每次每人罚款3000元,并强调取缔工作不会停止。
垦管处2020年透过空拍及环境纪录画面,可看到水蛙崛社区的大片绿草地,出现不少被沙滩车骑出「黄土拉链」,地貌遭严重破坏,垦管处屡劝不听,致生特别景观区地貌严重损害。
检方起诉主张林姓等4人经营沙滩车,在垦丁国家公园特别景观保护区内龙磐公园、水蛙窟草原经营沙滩车,招揽游客飙车、夜赏梅花鹿及观星,次数多达2688次,并涉破坏木栅栏,依违反国家公园法、妨害公务等罪将4名业者起诉,并向法官建议从重量刑。
不过,屏东地院审理认为,4人违反国家公园法第25条后段,及刑法第138条所举的证据不足,均判无罪,全案可上诉。
垦管处指出,法院仍认定有违国家公园法第13条第7款(将车辆开进规定以外之地区)、第8款(其他经国家公园主管机关禁止之行为),应依同法第26条规定,受行政罚制裁,仍将依垦丁国家公园区内禁止事项「禁止从事沙滩车、滑沙、陆上风帆等游憩活动」,针对从事沙滩车的游客每次每人罚款3000元,并与保七总队第八大队加强取缔工作。
垦管处表示,之前已就违法游客取缔368件,目前垦丁国家公园范围内已没有沙滩车营运,也在公路电子看版告知访客,同时再呼吁游客不要从事非法沙滩车活动,以免受法及保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