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陈启昱落跑」监察院要查谁失职 台南地院3点声明回应

▲台盐绿能弊案「陈启昱逃跑」监察院要查了,台南地院3点声明回应。(图/记者林东良摄)

记者林东良、赵蔡州/台南报导

监察院日前指出,台南地检署侦办台盐绿能弊案,台南地院1日2度召开羁押庭时,被告台盐绿能前董事长陈启昱竟逃跑,质疑院检有未实施科技监控、延迟开庭,纵容犯罪等情事,将介入调查是否有失职情形。对此,台南地院8日晚间发布3点声明回应,表示尊重监察院依法行使职权。

台南地院表示,针对本院台盐绿能案相关强制处分作为,引发外界诸多议论,他们做出3点回应,详细如下:

一、 监察委员行使监察权属宪法赋予之权限,本院尊重其依法行使职权。

二、 本案相关裁定,系该案承办法官,各依其等对法律确信独立审判之结果, 该案现仍侦查中,本院未便再予回应。

三、依据司法院统计资料,近三年来,侦查中声请羁押案件,全国核准比例平均为百分之69.89,本院为百分之79.17,高于平均值;声请搜索票部分,全国核准比例平均为百分之80.47,本院核准比例为百分之73而无明显过低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