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检认证吴明达收保护费挨子弹 枪手遭起诉「自首不减刑」
▲伏击吴明达的彭姓枪手遭到检方起诉,求处重刑。(图/记者邱中岳翻摄)
记者刘昌松、黄资真/台北报导
威震集团前董座吴明达今年7月10日下午,在北市大同区天龙三温暖遭埋伏的33岁彭姓枪手开枪,导致手部中2枪、同行少年友人脚部中2枪,双双送医救治后无生命危险。日前本案侦结,士林地检署依法起诉彭男请求重刑,并就自首与杀人未遂部分请法院审酌不予减刑。
检方起诉指出,彭男在2023年9月、10日间,即受托代为保管具杀伤力之制式手枪及子弹,因不满吴明达派人向他经营的餐厅收取保护费,竟在今年7月10日下午5时许,与不详之人共同基于杀人之犯意联络,埋伏在大同区「天龙三温暖」附近骑楼。
见吴与其友人步出时,彭男随即冲上前朝吴连续开5枪,其中1枪射中同行的少年友人,导致吴手部中枪、少年脚部中枪,经送医救治后无大碍,事后彭男主动前往宁夏派出所自首,并交出作案用手枪与11发子弹,经检方复讯声押后被裁定羁押禁见至今。
▲吴明达手部中弹。(图/记者黄彦杰摄)
士林地检署认为,彭涉犯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7条第4项、第12条第4项之未经许可寄藏制式手枪及子弹、同条例第9条之1第1项之持枪于公共场所开枪射击及刑法第271条第2项、第1项之杀人未遂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诉。
另彭男事后虽自首,然鉴于其无视法纪,光天化日下持枪行凶,犯罪之手段凶狠,到案后复饰词狡辩,犯罪后态度不佳,且所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犯罪所生之危害甚钜等情,检方请法院审酌不该就自首与未遂犯行减轻其刑,并请法院审酌一切情状,从重量刑。幕后藏镜人涉案部分检方将继续侦办。
士林地检署表示,为维护社会治安及确保民众身家安全,本署将持续与辖区司法警察机关全力侦办任何重大枪击案件,也借此呼吁欲为非作歹者勿心存侥幸,检察官于案件侦结时将视个案情节请求法院审酌是否适用得减轻其刑之规定,俾使罚当其罪,以严惩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