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郑文灿涉贪交保二度发回更裁!高院声明「不得再抗告」

▲郑文灿涉贪案,高院二度撤销原裁定、发回桃园地院。(资料照/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黄哲民、柯振中/台北报导

桃园市前市长郑文灿涉贪案9日二度开羁押庭,桃院将500万保释金提高到1,200万,检方对此不服、再度提出上诉。对此,高院10日撤销原裁定、发回桃园地院,并且注明「不得再抗告」。

高院表示,依照卷内事证,仍有事实足认被告有勾串证人之虞,且案件经过检察官侦查,已有数名被告、证人经过讯问后释回、交保,被告得轻易与上述涉案人接触、联络。

高院认为,被告政商关系绵密、人际往来广阔,显然具有极高政治地位及社会影响力,检察官指称尚有潜在未浮现之相关人而有勾串可能,并不违反常情事理,何况现今资讯流通发达,社群媒体影响无远弗届,凭借便捷之资讯工具进行勾串,实非难事。

高院表示,原审以案发至今多年,被告离开桃园市长职务逾1年半,无串证、灭证可能性,认为无羁押必要,显然忽略被告的实质营响力,容有再审酌之余地,因此撤销原裁定,发回原审法院更为妥适裁定。此外,高院的函中,还注明了第四点「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