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追女邻居!跟骚变态男挨告还写信:感谢妳召唤我法院相见
▲林姓男子跟骚女邻居,挨告又不出庭,被警察以通缉犯身分带走。(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郭玗洁/南投报导
南投一名49岁林姓男子爱慕女邻居小琪(化名),遭拒后仍持续骚扰,被告上法院后不到庭,反而特地到与小琪初次说话的大树下回忆过往,写信告诉小琪「感谢妳召唤我去法院相见」,最后被警察以通缉犯身分带走,还写信感叹「不能经常在爱慕的人下班路上观望着她」。全案经南投地院审理,依林男犯跟踪骚扰罪,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4万元。
判决指出,林男爱恋女邻居小琪,虽已遭小琪拒绝,仍从2022年6月起骚扰了小琪1年多。林男除了在脸书发布小琪的自拍照说「前几年编了一首歌…没想到唱着这三个字_妳的名字,能如此心定神闲与快乐」,又将小琪自拍照设为手机桌布,截图放上脸书说「情人节快乐」。
林男还于2023年1月15日时,将内有2000元的福袋放入小琪的机车车厢,附上小纸条说「小琪:新年快乐,平安健康」,同年5月20日再于脸书发布小琪站在排骨便当店前的照片,加注「520快乐」等语。
小琪不堪其扰,报警并将林男告上法院。林男不出庭,反而写信放在小琪住处外的机车上,内容为「近两次梦见妳,让我又想起偷偷看着妳下班的过往,所以在有空之际走来看看。对不起,法院那天我没去,倒是去了夜市停车场与妳初次说话的大樟树下,也感谢妳召唤我去法院相见,或许这件事将是妳我永生的记忆,是我可以再与妳见面的美好回忆」。
林男拒绝出庭遭缉被警察带走时,又写了一封信给小琪说「没去法院开庭,后来在寻职的路上被以通缉犯带走,这才知道没出庭是要被通缉的,也进而得知,不能经常性的在爱慕的人下班路上观望着她,以前说以为看见妳,自己的心灵能得到一份安宁与幸福感,独自暗恋就行了,现在或许连这样也没资格了吧!...」,这些信件都成骚扰铁证,被小琪交给法庭。
法官检视证据,认为林男因喜欢小琪,多次骚扰造成小琪心生畏怖,犯后虽坦承犯行,不过小琪无意调解,审酌林男无业、家境小康等情,依林男犯跟踪骚扰罪,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4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