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出台九条措施优化环评审批
近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优化环评审批 促进经济发展九条保障措施(试行)》,按照简化一批、创新一批、优化一批的原则,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保障措施》分为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编制流程、评估流程3条措施;创新扩大打捆审批范围、创新入河排污口和环评文件“合一审批”、创新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3条措施;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优化重大项目服务保障、优化环评单位日常监管3条措施,共9部分内容。
《保障措施》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编制流程、评估流程。简化项目环评编制流程指产业园区已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该建设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规划环评和审查意见,可免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公开,并将第十条第二款和第十一条第一款要求公开的10个工作日期限缩减为5个工作日;简化环评评估流程是针对部分编制报告表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与服务业项目6大类、12小类,免于开展环评文件的技术评估,直接开展审查审批。
《保障措施》创新扩大打捆审批范围、创新入河排污口和环评文件“合一审批”、创新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创新扩大打捆审批范围,将各产业园区、县(市、区)同一类型的6类编制报告表项目实施环评打捆审批,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创新入河排污口和环评文件“合一审批”是针对需同时办理入河排污口和环评两个审批事项的同一个项目,可同步受理、同步开展审查、同步出具审批意见。创新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联办”是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对7大类、16小类行业,涉及环评及排污许可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可按提交一套材料、同步审批将两个事项一次性办结。
《保障措施》还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重金属、大气),明确了建设项目总量纳入备案管控的具体情况,细化了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的具体操作。(记者 王琼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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