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珠海公布:434辆违法违规车,必须3个月内接受处理!
4月7日,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
《关于敦促处理被依法扣留机动车的通告》
对违法违规的434辆车进行曝光,
并要求3个月内进行处理。
详情如下:
关于敦促处理被依法扣留机动车的通告
我队依法扣留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名单附后),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已超过30日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请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尽快到查处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从通告之日起3个月不来办理的,我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对车辆进行处理。
特此通告。
珠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7日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知多D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转发周知!
互相提醒,请点亮右下角“在看”
最后小编要说一件很重要的事!
微信又改版啦!
记得星标
为了不错过第一手金湾讯息
记得把金湾通⭐设为星标啊!
来源:珠海市公安局
您加了金湾区助手微信了吗?
(只加金湾区红旗、三灶、平沙高栏的街坊)
还没关注我们的市民
点击下方名片 关注“金湾助手”
每天接收最新消息
珠海街坊免费便民服务
1、为方便各位珠海市民提供服务,关注“金湾助手” ,
识别下方二维码打开公众号即可:
2、如在“金湾助手”微信公众号对话框输入相应查询的关键字,如“新冠疫苗”,
点击“发送”即可享受我们提供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