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老家爭議!國土署指廢礦區建物合法有前例 新北回擊:無「法」比照

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老家违建争议延烧,近日成了名嘴直拨的现场、新闻采访热点,及民众专程亦或路过的「另类景点」。联合报系资料照片/记者黄义书摄影

国土署指出,台北县政府时期针对瑞芳九份、金瓜石地区废止矿区建筑合法化有前例,新北市府可循例办理。新北市府今天表示,升格后无法适用建筑法相关规定,无「法」比照办理。

新北市政府公布空照图,指民进党总统候选人赖清德万里老家是民国92年后的新建物。内政部国土管理署今天指出,新北市政府草率地贴上违建标签,废矿区建物合法转型台北县府已有前例,新北市府可比照其精神办理。

国土署表示,过去针对瑞芳九份、金瓜石地区废止矿区建筑问题,时任县长的苏贞昌推动合法房屋专案,订定「台北县瑞芳风景特定区建筑景观管理办法」及「台北县简化实施都市计划以外地区及偏远地区建筑管理办法」等2项自治规则,并提报中央通过实施,让金瓜石、九份一带房屋依程序申请为合法建物。

对此,新北市政府工务局指出,建筑法99-1条规定「实施都市计划以外地区或偏远地区建筑物之管理得予简化,不适用本法全部或一部之规定;其建筑管理办法,得由县政府拟订,报请内政部核定之」。

工务局表示,依据建筑法,台北县政府当时得以专签拟定「台北县瑞芳风景特定地区建筑景观管理办法」及「台北县简化实施都市计划以外地区及偏远地区建筑管理办法」,报请内政部核定办理。

建筑法的规定,工务局指出,重点在于「得由县政府拟订,报请内政部核定」,台北县已于民国100年升格为直辖市,且副总统赖清德的老家所在地不是风景特定区范围,新北市政府无「法」比照办理。

工务局表示,内政部若认为万里地区应该比照瑞芳订定专法,建议内政部应一肩扛起,主动出面协助,而不是故意回避法令规定,推给新北市政府。

台北县时期的专案,工务局指出,将当年近3000户住宅与民宿透过申请与审查取得合法建筑物身分,并纳入建筑法规的消防与公共安全管理。因应台北县升格为新北市,依照地方制度法、县市改制直辖市自治法规整理原则,台北县时期这2项自治规则已于101年12月6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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