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清德与和平保台背道而驰
(图/本报系资料照)
最近副总统、民进党主席赖清德抨击国民党的国族认同陷入「精神分裂」,然而台湾人无论是从民族血缘、历史文化或国家认同,皆具有强烈中国认同,患「思觉失调症」的是赖清德自己。
从不同民调调查结果显示,高估计值之中国认同、中华民族认同,约有7成以上;即使最低估算具有台湾认同及中国认同之「双重认同」及中国认同,也有近4成。从实然面来说,台湾社会尽管历经「去中国化」的洗礼,依然充满浓郁中国认同,具有语言文字、文化风俗、历史宗教之社会连带及家国情怀,两岸人民皆具有血浓于水的民族认同,无论是倡议两岸一家亲或建立两岸命运共同体、两岸生命共同体,皆象征着两岸人民本应是同文同种同根同源之「同体共生」,具有休戚与共一体感。
显然,精神分裂的不是主张「九二共识」、「一中各表」、「宪法一中」及认同自己是中国人的国民党,而是民进党内若干激进政治人物,硬生生地拉扯台湾民众国族认同,导致台湾民众欠缺社会有机连带关系及无形社会资本,国族认同分化徒增湾社会对立与冲突。
就民族文化层面来说,传统的民进党并不否定两岸同属中华民族,日前副总统吕秀莲则倡议「两岸同属中华民族」;党内有关两岸统合主张,包括两岸建立「大华国协」、「中国邦联」、「中国联邦」、「中华联盟」及德国模式统一诉求,也是奠立在两岸人民同文同种、同根同源同族的社会不可否认事实基础。尤其从文化层面来说,中华文化在台湾已经过一段漫长发展过程,台湾文化准确的界定应是「中国文化的在地化」,中国历史、文化、哲学、文学或美学早已逐渐成为中华民国在台湾「在地化」工程的主要内涵。
从宪政秩序来论,传统民进党党内曾提欧盟、国协及邦联国家统合模式,并不反对以松散国家联合模式进行两岸统一,此并未消灭国家主权及宪政秩序。根据《中华民国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范,前者预设「宪法一中」、后者预设两岸定位为「一国两区」,这一国为中华民国;民进党内曾有「宪法一中」、「宪法各表」、「宪政共识」、「一国两市」之主张,以《中华民国宪法》应对中共「一中原则」。蔡英文总统又宣称遵循《宪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来处理两岸事务。这些宪政法理基础,论证两岸本属同一国家、具有国家「同一性」。
就两岸统合角度来说,既往民进党领袖曾提出「两岸统合论」。例如创党18人小组成员、中央评议委员会主席费希平曾倡议「大中国邦联」;前总统陈水扁曾提「德国模式」、「未来一中」、「两岸政治统合论」;美丽岛系前主席许信良、秘书长张俊宏提出「共同市场」类似欧盟模式;曾担任主席施明德提出「大华国协」及前主席林义雄倡议「共同市场」、「关税同盟」。这些诉求皆是预设两岸人民可以同属一国人民,其国族认同从地域上而言,台湾人民当然具有台湾认同;但同时也具有中国认同。
赖清德质疑国民党在国家认同上陷入精神分裂,岂非是恶人先告状吗?如此又怎能「和平保台」呢?将台湾独立等于中华民国独立,致两岸丧失缓冲空间;又宣称台湾人不是中国人;拒绝中国人不打中国人及中国人帮助中国人之良善立意。
赖清德如此批判,恰恰与其所宣称「和平保台」路线背道而驰,这不是承担凝聚国家认同重责大任;反而是裂解国家认同凝聚之「罪魁祸首」,让广大民众在十字路口徘徊迟疑不已,甚至引发大陆对台动武动机。(作者为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