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猪3跑票立委」停权1年 中评委提议再犯直接开除党籍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民进党中评会25日再次讨论民进党立委林淑芬、刘建国、江永昌等3人莱猪投票跑票案,最终决议停权1年,再犯则停权3年。据悉,会中中评委们多半认同「应该惩处」,只是在但书部分有不同的讨论,「泛新系」的陈坤荣甚至认为,既然再犯,就采最重处分,直接开除党籍

▲民进党中评会主委康裕成会后接受媒体访问。(图/记者陶本和摄)

民进党中评会25日下午再次举行会议,属英系的陈明文、张芬郁缺席会议,其他中评委皆有与会。在会议一开始,先行讨论处分的问题,几乎所有人都同意应该惩处,但也都不认同停权三年或两年,最终大家共识决,决议三人停权1年。

接着,中评委们讨论「但书」,林宜瑾抛出「如果再犯,惩处三年」的建议,这时候张志豪则认为,不需但书;此外,属「正国会」的林宝兴提议再犯停权半年,许昭兴则认为,也不用停权一年,仅做「警告」即可;而属「泛新系」的陈坤荣则认为,既然再犯,就采最重处分,直接开除党籍。

不过,最终在中评委们的讨论后,决议惩处林淑芬、刘建国、江永昌等3人停权1年;而但书部分,大家也决议如果再犯则停权3年,本案则建请中执会做为下次提名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