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质疑跑票再犯停权效期 中评会:指本届立委任内

民进党中评会主委康裕成。(图/记者陶本和摄)

记者陶本和/台北报导

有关民进党立委林淑芬等3人在莱猪跑票案,中评会决议「停权1年,再犯停权3年」处分但林淑芬质疑中评会决议效期问题。对此,中评会主委康裕成3日补充,是指「本届立法委员任期内」,再度违反党团决议被惩处移送者。

民进党立院党团在去年底决议,针对莱猪表决时,跑掉的三名党籍立委林淑芬、刘建国与江永昌停权3年,并罚3万元新台币,依党团组织规程送民进党中央党部做提名参考。

对此,民进党中评会日前经开会讨论后,针对三名跑票立委,通过「停权1年,再犯停权3年」的决议,建请中执会做下一次提名参考。不过,林淑芬对于效期问题提出质疑,她不清楚中评会的决议效期有多久?

对此,康裕成3日表示,在2月25日中评会会议中,有针对「若再犯」做出明确定义,定义为「在本届立法委员任期内,再度因为违反立法院本党党团决议,经立法院本党党团决议予以违纪惩处移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