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父子控告周玉蔻泄密兼妨害名誉 周妇无罪确定

王炳忠曾在高等法院前,批评周玉蔻的行为就像是『嘎抓』(台语蟑螂),躲在黑暗处放话。(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党青年军王炳忠卷入首件陆生共谍周泓旭案,媒体人周玉蔻竟在政论节目爆料,指称王炳忠疑似发展共谍组织,还说王炳忠父亲王进步,帐户中汇入500万元。王炳忠父子认为爆料不实,对周妇提出刑事自诉,控告她涉嫌泄密、妨害秘密等罪,周妇一审无罪,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12日驳回上诉,周妇无罪确定。

本案源于2017年3月初,台北地检署发现来自大陆辽宁地区的大陆来台学生周泓旭,疑似在台湾发展共谍组织。周男遭逮捕声押获准,检方深入追查后,发现新党的王炳忠等人疑似与周泓旭有关,因此在2017年12月间,到王炳忠等人的住处进行搜索,没想到王炳忠不仅拒绝开门,与办案人员僵持,还大开直播将搜索行动公诸于世,引发轩然大波。

王炳忠直播搜索事件爆发后2天,周玉蔻在政论节目上开讲,说王炳忠为了大陆官方而发展「类军事组织」,还直接说王炳忠父亲王进步的帐户内,汇进不明资金500万元。王氏父子不满,提出民刑事诉讼,其中刑事妨害名誉部分,检方最后做出不起诉处分。王炳忠父子不服,改对周妇提出自诉。

刑事自诉部分一审无罪,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12日宣判,仍认定周妇乃针对可受公评之事,所做出善意评论,并认为周妇已经善尽查证责任,故驳回王炳忠父子的上诉,仍判决周妇无罪,全案确定。

至于本案民事求偿部分,王氏父子求偿名誉损失148.7万元,但一二审法院均驳回请求。对此,王炳忠二审宣判后表示,将努力推动「反网路霸凌法」立法。他认为,如果所有人都像周妇,审判过程中对消息来源完全交代不清,还获得法院认定善尽查证责任,最后判决免赔,「如果未来所有人都可以躲在黑暗处、躲在不须露脸的黑暗里头,就像是『嘎抓』(台语、蟑螂),躲在黑暗处放话,然后不需要提出任何凭据、依据,所以一定要推动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