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检陈玉珍收贿2300万二审辩结 庭末与记者爆冲突

陈玉珍贪污2300万元,被称史上最贪检察官。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湾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因长年包庇电玩业者,收贿2300万元,一审重判有期徒刑12年、褫夺公权5年。案件上诉二审后,陈玉珍称病,不愿出庭,案件审理近4年。二审高等法院28日言词辩论终结,陈玉珍终于出庭,但全程保持缄默。庭末她的友人还与记者爆发冲突场面一度火爆。

陈玉珍自1999年起任职宜兰板桥地检署及高检署期间,6年半内向赌博电玩业者施永华收贿79次,金额2300万元,被称为「史上最贪得无厌的司法官」。当年检方查出,施永华为求陈玉珍包庇,自1999年12月至2006年6月,按月行贿25万元给陈玉珍;陈玉珍就利用检方对同一被告后案前案」的分案漏洞将施男所有案件转由她侦办,再滥权不起诉,护航施永华。

施永华2006年结束电玩店,转投资股票,却在投顾公司指导下惨赔1亿元,他认为投顾公司对他诈骗,找陈玉珍帮忙处理。但陈玉珍却借机索贿3000万元,施永华不满,愤而登报纸广告揭发陈玉珍的恶行,全案因此爆发,陈玉珍2012年11月遭到羁押。

当时的特侦组对她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审理时,陈玉珍仍不认罪,保持缄默,但实在不堪羁押之苦,最后在2013年5月间认罪且称愿缴回犯罪所得争取交保,当年9月合议庭裁准陈以700万元交保。一审于2014年7月间宣判,认定她犯下《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刑12年、褫夺公权5年,没收犯罪所得。案件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受理后,陈玉珍开始称病不愿出庭,直到今年5月、6月、8月,总共才现身3次,外界出现「司法包庇」的质疑。全案于28日进行言词辩论,陈玉珍面对检方指控,全程保持缄默,不愿发言。而检方则认为,陈玉珍身为检察官却知法犯法,建请高院加重其刑。言词辩论终结后,高院订于10月中宣判,而陈玉珍走出法庭时,她的友人还与外面等候拍照的记者发生冲突,场面一度火爆,但陈玉珍仍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