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三甲里长选举迁幽灵人口投票 23名迁户口者判有罪

▲103年间台南仁德区三甲里一名候选人被控动用亲友力量外县市迁「幽灵人口」进来投票被查获,23名迁户口被告均被台南高分院有罪。(图/翻摄自google map)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103年间台南市里长选举竞争激烈,仁德区三甲里一名候选人被控动用亲友力量由外县市迁「幽灵人口」进来投票被查获,台南高分院法官认为,里长必须获里民多数支持与认同始具实质代表性,幽灵人口严重戕害民主选举精神,判决23名迁户口的被告均有罪,每人2至5个月刑度不等。

这23名被判有罪的被告,都是该名候选人的亲友,其中有2位情节较轻也没前科,给缓刑。原本候选人也有被检察官起诉,但候选人的弟弟出面扛下全部责任,在法庭上坦承是自己请托亲友迁户口,于是法院认为检察官无法举证该候选人有授权同意或知情迁户口一事,最后判这名候选人无罪,是24名被告中唯一无罪的。

103年台南市仁德区三甲里选情激烈,两对手预估得票数相近,其中一候选人在同年5至7月间被控动员亲友力量迁户口进来投票,不但有从附近永康区迁来,也有远从北部迁进来,被检警调位查获。台南高分院审理合议庭认定,被告等人利用迁「幽灵人口」进来三甲里投票,根本无实质事由且未实际住居,利用此迁籍方式,取得选举人资格而投票支持特定人选,事证明确,妨害投票犯行均堪认定,应依法论处,23名迁户口的被告均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