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开国际记者会? 民进党团:不遵守自己国家宪法还去告洋状

▲民进党团记者会。(图/记者皮心瑀摄)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宪法法庭宣告国会改革法案释宪结果,包含国情报告即问即答、藐视国会等条文,因为规范不清、可能侵害人民权利、违反宪法精神等缘故,几乎都违宪,而国民党团传出有意召开国际记者会。对此,民进党团28日表示,每个立委宣誓就职时,誓词都有说要遵守宪法,蓝营自己不遵守宪法,还想去告洋状,是不是搞错对象?

民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说,国民党要曲解大法官解释,并想诉诸国际,但自己国家的宪法不去遵守,想要去跟国际媒体说些什么呢?

吴思瑶指出,民众党团总召黄国昌称立法院是没有牙齿的老虎,这错了,大法官说的是,立院有权力,但不能滥权,要权责相辅,立法院不能成为到处乱咬人的疯狗,宪法要捍卫,所以民进党团有五个主张,第一,停止诋毁大法官;第二,启动人事同意权;第三,终止调阅小组违宪项目;第四,宪法诉讼法要停止审查;第五,针对大法官解释启动修法。

吴思瑶说,如果不想当违宪立院,在野切莫继续毫无悔意成为违宪惯犯,绿营愿意朝野合作,立院可当违宪更生人,把违宪法案修成合宪,蓝白也不要再把绿的提案丢包。

民进党团书记长蔡易余说,这次释宪扣紧几个精神,首先是权力分立,立法院不能凌驾其他机关;第二是责任政治,不管是行政官员、立委,在立法院都扣紧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的分际;第三是宪法忠诚义务,这三个原则很重要。

蔡易余指出,蓝去附和自家立委翁晓玲说没必要遵守释宪,这非常夸张,他用宪法条文回应,宪法第78条,司法院解释宪法,并有统一解释法律及命令之权;宪法第171条,法律与宪法抵触者无效,而法律与宪法有无抵触发生疑义时,由司法院解释之;宪法第173条,宪法之解释,由司法院为之。

蔡易余说,每个立委宣示的誓言都有说,恪遵宪法、效忠国家,他无法理解国民党说不服从他们一直说要捍卫的中华民国宪法。宪法增修条文第5条第5项有提到,政党之目的或其行为,危害中华民国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宪政秩序者为违宪,所以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要思考这种不遵守宪法的行为已经到违宪程度,应回到宪法本身好好遵守宪法,不管是未来要修法或基于对宪法忠诚义务行使人事同意权,朝野要赶快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