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宣告《党产条例》合宪 党产会乐见:该国家的还给国家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司法法官于28日下午做出释字793号解释,宣布《党产条例争议事项全部合宪,亦即宣告国民党资产将不保。对此,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28日晚间表示,党产会持续依照《党产条例》之规定及大法官解释意旨,让台湾社会早日完成不当党产的清理,回复应有之财产秩序,将政党、附随组织不当取得之财产,「该人民的还给人民、该国家的还给国家」。

▲司法院大法官宣读不当党产条例释宪案。(图/记者林敬旻摄)

总统英文执政后于2016年通过《党产条例》,并成立「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党产会认定国民党与旗下的中投、欣裕台公司等属不当党产,做出冻结等多项处分北高行3合议庭7名法官认为党产条例有违宪疑义,向大法官声请释宪。

司法院28日作成释字第793号解释,宣示《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第2条、第4条第1款、第2款、第8条第5项前段及第14条规定均不违宪。对此,党产会表示,欣见此一释宪结果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图/记者赖于榛摄

党产会指出,大法官在解释理由书中,特别提到我国过去曾因戒严动员戡乱体制,造成原应宪法施行而结束之党国体制,得以事实上延续,并肯定国会为确立宪法所彰显之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价值,基于重要公益目的,得以特别立法方式,就非常时期不法或不当过往,于民主转型之后予以重新评价匡正。党产会说,此为我国今后推行转型正义及不当党产处理,奠下稳固之基础,至为重要。

党产会说明,本次释宪是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于审理个案时,确信《党产条例》有抵触宪法之疑义,因而向司法院提出声请。司法院作成释字第793号解释后,相关不当党产诉讼仍须交由各级行政法院承审法官继续审理,因此今天大法官解释出炉,并非不当党产争议之终点,而是司法面对不当党产争议之起点

党产会说,惟有今后承审法官充分体认释字第793号解释所阐明之意旨,了解转型正义所欲追求之价值及我国处理不当党产之必要性,党产条例之立法目的才能落实。

党产会表示,后续将持续依照《党产条例》之规定及大法官解释意旨,进行《党产条例》所定调查、返还、追征、权利回复等职权,让台湾社会早日完成不当党产的清理,回复应有之财产秩序,将政党、附随组织不当取得之财产,该人民的还给人民、该国家的还给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