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师毛畯珅染指至少45幼童 北市府慢半拍「7断点」酿更多童受害

▲幼儿园狼师毛畯珅。(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杜冠霖/台北报导

男子毛畯珅在母亲开的台北市信义区某幼儿园内担任教保员,2年间染指多位幼童,并持有600多部被害人的性影像,二审重判有期徒刑28年8月。事发时,家长反映后园方隐匿未报,且长达一年的调查期间狼师未停职,北市相关行政程序引发舆论炸锅,并移请监察院。监院今(5日)公布调查结果,调查发现,北市府未依法落实行政调查及追踪列管,造成七大断点,由约聘人员自行观看监视器、未第一时间调查、未依法提出报告、未依法停职、主管人员完全不清楚相处规定等,导致案件漏接,衍生更多受害幼童,核有重大违失,通过纠正北市府。

培诺米达幼儿园111年7月至112年7月间发生园长之子毛畯珅涉嫌对园内6名幼童强制性交、强制猥亵、拍摄及持有性影像,犯行时间长达1年,已经台湾高等法院二审重判28年8月,社会震惊、舆论关注。检警更溯源查出,毛畯珅于110年10月至112年7月间,即在其母经营之托婴中心、幼儿园及公共场所对多位幼童性侵、猥亵,并使用手机从旁拍摄,或偷拍性影像,目前已查知受害幼童计有39名,恶性重大,目前尚于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中。

而事发时,家长反映后园方隐匿未报,且长达一年的调查期间狼师未停职,北市府初步调查结果更远低于检调所查出件数。北市府行政疏失引起舆论挞伐,现任台北市长蒋万安为此鞠躬道歉,前台北市长柯文哲也承认有检讨之处,并由北市府主动移送监院调查。

监委调查发现,依据「教育部强化幼儿园发生性别事件通报调查处理机制」、「台北市公私立教保服务机构处理疑似不当对待幼儿案件作业要点」、「卫福部直辖市、县(市)政府集中筛派案机制处理原则」,幼儿园接获性骚性侵通报案件,教育主管机关应由具备儿童及少年保护事件调查专长之专家学者组成调查小组启动行政调查、提出调查报告、疑似行为人为教保服务人员时,司法调查期间得要求幼儿园对疑似行为人予以暂时性停职处分或调整其职务。

监委补充,集中派案窗口受理通报后,倘发现嫌疑人与被害人具师生关系,应于「第一时间」将嫌疑人相关资讯通知教育主管机关,以维校园师生权益。惟北市教育局、家防中心接获111年首起疑似性骚扰、性侵害事件通报案,未遵循上述调查处理流程致发生七大断点。

第一、未入园稽查访视,并于第一时间扩大清查。第二、未建立单一窗口,由不具幼教专业且未受过性平调查训练的约聘人员自行观看及摸索处理。第三、未依法落实行政调查提出调查报告。第四、未对行为人予以暂时停职处分或调整其职务等维护幼童权益之相关措施,以致再度发生机构内性侵害事件。

第五、主管人员未掌握相关处理机制,监督不周。第六、家防中心未于筛派阶段「第一时间」将嫌疑人相关资讯知会教育局,即便到了第二次通报,北市教育局也晚了近两个礼拜才启动行政调查。甚至一直到隔年2月底才完成调查报告。第七、家防中心评估成立妨害性自主,社会局未主动联系教育局与家防中心积极追踪后续处理情形,致使111年7月通报案件并无列管追踪。

监委强调,台北市教育局相关主管人员未能掌握相关处理机制,亦未落实该局自订之「作业要点」,任令重大校安通报案件仅由承办人自行监看监视器画面,且分层负责仅到专员即予决行,该校安通报单并曾签会该局督察室及局长室,各级主管人员均无指示意见,导致市府调查过程诸多断点,应负监督不周怠失之责,因此要求市府针对本院调查报告所指各项违失,重新检讨议处相关主管人员疏失责任,而调查过程中,当时只有北市教育局长曾灿金表达知道这个内规,其他人都不知道,若有落实就不会衍生那么多幼童受害。

三位监委另指出,依据检警溯源调查,行为人毛畯珅于110年10月至112年7月间,即在其母经营之托婴中心与幼儿园对幼童性侵、猥亵,并使用手机从旁拍摄过程,可查知身分的受害幼童已有39名恶性重大。然依教育局行政调查结果,仅对112年通报案件裁罚园内4名知情却未一并通报负责人及主管机关的教保人员,对于111年7月7日通报案件,并未落实查处有无教保人员知情却未依法通报负责人及主管机关,请台北市政府对此重启行政调查。

另台北地检署检察官侦办111年首起通报疑似性侵害事件,曾办理早期鉴定,由于鉴定意见指出,被害人对于案件部分的主要证述内容一致,仅案件发生细节及部分生活细节不一致,本案不起诉理由称「显见依被害人之年龄及心智发展程度,尚易受事件复杂度…等因素影响,致所陈述内容与事实不符,且被害人于案发后亦未显露恐惧或焦虑情绪,故不符合创伤压力症候群」,然检察官未再洽请鉴定医师本于专业确实厘清相关疑义,亦未询问本案社工或台北市家防中心之评估意见,即认被害人之证述内容不足采信,调查程序难谓周妥。

据最高法院实务见解认为,不得仅因被害幼儿对于案发经过之细节证述不尽相同,认其证词全无可采;又社工及鉴定医师之意见得为判断被害人陈述凭信性之补强证据,于被害人证言补强欠缺之情形,不能置而不问。本院审酌认为学龄前儿童为脆弱证人,其证词经常有司法采认问题,儿童遭性侵害案件系采司法调查与行政调查并行,教育部允应偕同卫福部与法务部共同厘清如何组成整合性团队,以减少被害人重复陈述与巩固收集必要之儿童证词。

此台北市教育局接获本案幼儿园111年及112年疑似性侵害事件之通报,均由不具儿少保护专业且不谙性平案件调查程序的约聘人员处理,学前教育科人力不足、流动性高,全局约聘人员占比约七分之一,导致处理性平事件之经验及专业知识难以传承,该局未能妥善配置及培训所需人力,洵属不当,允应确实检讨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