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畯珅性侵幼童判28年 家长不满2件事:「老师知情不报」没惩处

▲幼儿园狼师毛畯珅涉嫌性侵6女童,一审重判28年。(图/记者黄哲民摄)

文/中央社

台北市私立幼儿园园长之子毛畯珅涉性侵多名幼生,昨天被判刑28年,部分受害家长今天指出,园所老师知情未报,北市府至今仍不愿惩处,呼吁国教署重新检视「通报」定义。

北市私立培诺米达幼儿园园长儿子、教保员毛畯珅涉嫌性侵、猥亵6名女童,台北地检署依加重强制性交、加重强制猥亵等罪起诉毛男。台北地院认定毛畯珅涉犯224罪,各罪判处刑度累积超过1200年,应执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可上诉。

部分受害家长今天透过励馨基金会代发声明表示,谢谢法官们在审判过程中没有偏听被告说词、努力调查各种证据,更感谢法官愿意聆听孩子们心声、纳入考量。

不过,家长指出,其各罪判处刑度累积超过1200年多,实际执行期没有被判无期徒刑,仍认为差强人意,呼吁二审法官勿枉勿纵,后续也不应任意让被告减刑或假释。

家长也提到,从111年7月起被告就有案在调查,在园的教职人员90%任职都超过1年,对于被告有案在身怎么可能不知道,但家长多次反应孩童异常现象,甚至多名孩童陈述过程中表示曾多次求助于园内其他教职人员,但均被忽视或告知孩童不要乱说,且园内召开说明会,从未有园方人员告知家长「被告有案在调查中」,这就是「隐匿」,就是「包庇」,就是「共犯」。

家长说,理解教职环境教师人员资源稀缺,但本案目前无任何「知悉未依规订通报」的教职人员被认定为共犯,家长们实在难以接受,希望法院跟检察官不要纵放知情未报的恶劣共犯。

家长也提到,有关老师知情未报一事,虽然经家长们多次反应,教育局函询教育部国教署,但教育局仍一直拿教保相关人员违法事件通报办法当作借口不愿作出惩处,家长们很疑惑教保人员服务条例第15条明明就写知情人员依规定通报外,也要「直接通报主管机关」,儿少法及幼儿照顾法也有相关规定,但北市政府直至15日仍告知家长,倘若惩处不妥,国教署会有异议。

家长说,不相信这是国教署的见解,呼吁教育部重新检视「通报」的定义,否则北市政府会一直用「抵触母法」的通报办法将教育部拉出来垫背,不应让本案成为未来其他知情教保服务人员有理由逃脱的案例。

家长最后也呼吁,请别再拿老百姓的孩子当成改革的白老鼠和筹码,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心头肉,是父母的心肝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