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性侵12名幼童仍未判刑 父叹:没保护好女儿很内疚

宁夏灵武市秀水梁村幼儿园。(图/翻摄自新京报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宁夏一名黄姓幼儿园老师涉嫌性侵12名4-6岁的孩童,2014年4月被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移送法办。但如今事发一年,法院只希望黄姓男子能赔偿每名孩童5万人民币(约20万新台币),却迟迟未判处刑责。日前一名受害孩童的父亲写信和女儿道歉,「没有保护好妳,我很内疚」。

根据《新京报》报导,2014年2月开始,田超化名)就读秀水梁幼儿园的孩子多次向他哭诉「不想上学」,但多次询问原因却得不出解答,直到有天无意间听见孩子们争吵时说出「老师跟妳亲嘴,还脱妳的裤子」,才让整起性侵案件曝光

据调查,黄姓嫌犯在性侵女童得逞后,会给予人民币5元(约台币20元)不等的金钱,威胁利诱受害者不能告诉别人,否则会被「赶出幼儿园」。嫌犯受审时仍强调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辩称「这些女孩子很可爱,我只是玩玩」,让所有受害家属相当气愤

然而,该案的审判长吴晖却表示,近年来大陆性幼女的判决中,没有任何一件计入心理损失赔偿,所以若是此案判决,实际赔偿金额可能只有人民币1800元(约台币9000元)。爱女心切的田超写了封信向同为受害者的女儿道歉,「亲爱的孩子,发生这种事,没保护好妳让我很内疚」,等爸爸能力搬家,带妳去新的学校,买妳喜欢的东西给妳,「妳一定能慢慢好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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