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沉迷宝可梦冷落妻子 外遇小三还企图转移元配名下不动产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向法院控告其丈夫阿德(化名)及其外遇对象阿芳(化名),沉迷于抓宝可梦而外遇。(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新北市一名人妻小美(化名)向法院控告其丈夫阿德(化名)及其外遇对象阿芳(化名),要求赔偿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经审理,法院裁定阿德需支付小美100万元赔偿金,阿芳则须对前述赔偿金额30万元,并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小美主张,她于民国90年11月25日与被告阿德结婚,原本期望建立和谐家庭,却因阿德于103年间沉迷于抓宝可梦,刚开始只是小抓,后来便跟流行开车出去抓,还参加抓宝群组,常常开车去追逐宝可梦,后来更变本加厉买一只手机,与某人寄放加远端抓宝,玩到忘我的境界,连去国外渡假都可以用两张SIM卡在抓宝,因而引发情感疏离。
小美指出,自该爱好开始后,丈夫脾气变差,并逐渐对她冷淡,最终在110年9月25日不明原因离家。为了查明其去向,小美请征信社协助,并于111年3月8日发现阿德与阿芳同居于林口区的住处,两人甚至在外大方牵手,毫不避忌。
更令人震惊的是,阿德在外遇期间,竟试图隐瞒小美名下不动产的权益,谎称不动产权状遗失,以期转移至阿芳名下。小美在收到相关函文后,才惊觉这一惊人行径。
小美泪诉,以前听朋友的老公外遇,自己总是安慰朋友,没想到…小美想到这个伤,就觉得余生的夜夜惊梦中及内心无法笔墨形容的伤痛及委曲。
回想,二十几年前与丈夫相识,阿德追求她的情形。阿德是一个离婚带着孩子的男子,而小美正花样年华,是父母疼爱、手足和睦的美满家庭,当时所有人都反对,但小美当时觉得阿德体贴,又第二次婚姻,应该会很珍惜,加上小美事业刚起步,阿德与小美个性互补,小美动摇心里决定时,阿德带小美到他父亲的坟前发下重誓,说会一辈子对小美好、一辈子同甘共苦不离不弃,而这样的誓言,却在此时此刻,阿德外遇了,且用各种离谱的方式,企图霸占小美辛苦一辈子,而且用小美的健康换来的经济上成果。
这重重打击着小美,让她跌入心情深渊,像是一个无天日的黑洞。阿德在婚前不事生产,把父亲留下的金钱挥霍殆尽,阿德的亲人也不止一次告诉小美,要小美考虑清楚,但小美还是掉进阿德的温柔陷阱,甘愿奉献自己。婚前在阿德身体出现状况,必须心脏开刀时,小美仍对阿德不离不弃,不只花钱,更是用心的在阿德开刀后,细心照料生活起居直到离家前。
婚后2人感情都是稳定幸福的,而2人早期更是有一个孩子,只是,这个孩子无缘到世界上来,原因在于阿德告诉小美,阿德担心小美一边忙事业,一边需要照顾他带来的女儿,阿德不想小美太辛苦了,考量小美的身体,阿德花言巧语的,让小美剥夺自己成为母亲的权利,也因小产后,把子宫完全拿掉,就这样...小美变成了一个无法生育的女人,只能专心赚钱,专心养育阿德跟前妻孩子的女人。
阿德曾于言词辩论笔录时,已就小美所主张请求损害赔偿金额100万元为诉讼上之认诺,阿德经合法通知并未于最后辩论期出席,法院依小美的申请进行缺席判决,判决阿德要赔偿精神抚慰金100万元,但阿芳主张该认诺对她并不生效。法院认为,两被告之行为明显侵害了小美的配偶权,必须负上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指出,配偶权属于身份法益,夫妻应互守诚实,维护共同生活的圆满与幸福。依照民法第195条,任何侵害夫妻忠诚义务的行为均可要求损害赔偿,并强调配偶之间的亲密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最终,法院决定,阿德须赔偿小美100万元,而阿芳也需连带负责30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