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同床共眠仅1个月 返乡探亲不回来!空等20年终于死心

老婆同床共眠仅1个月,借口返乡探亲就不回来,空等20年终于死心,男子诉请离婚获准。(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男子阿国与大陆女子小萱(均化名)结婚,双方约定在台湾共同生活。不料,小萱来台共同生活仅1个月,就以返乡探亲为由,回去大陆后就拒绝来台,迄今未归已经20年。阿国不满双方分居两地,婚姻关系有名无实,期间他曾努力想要修好而不可得,愤而依法诉请判决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有没有提出书状声明或陈述。法官认,民法第1052条第1项所列各款以外之重大事由,难以维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请求离婚。但其事由应由夫妻之一方负责者,仅他方得请求离婚,民法第1052条第2项定有明文。

法官调阅入出境资料显示,小萱在2004年2月返乡探亲后,就没有再度来台的纪录,足见双方分居迄今已逾20年。法官考量,小萱与阿国分居两地,而阿国长期未能与小萱共同生活,分居期间并无任何夫妻情感互动,堪信双方无法共营夫妻生活,实与婚姻关系成立之本质有违。

法官审酌,双方婚姻在客观上已生破绽,而且无回复的希望,有不能维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而该事由之发生,乃因双方未能同住所致,小萱就此显有可归责之处,阿国显非唯一有责配偶。日前依法宣判,阿国诉请判决离婚,应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