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未戴口罩女邻居拍照搜证 他怒伸「撩阴爪」摸她下体

台北地方法院大门外观。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81岁的马姓男子未配戴口罩外出,为女邻居发觉而拍照搜证,他进而与对方发生纠纷,然后以左手抓住她下体部位,检方起诉后,台北地方法院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之强制触摸罪将马男判处拘役10天,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马男犯后虽否认犯行,且未与被害人和解,但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他以右手抱住被害人后背,乘她双手分别环抱而不及抗拒之际,以左手徒手抓住她下体部位,让她感到恶心。

法官考量马男犯案时已81岁,符合刑法减刑规定,审酌他趁人不及抗拒之际而触摸被害人下体部位,对于她身心造成戕害,且迄今仍未与她达成和解或壶取得之原宥,所为实不足取,判处拘役10天,可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