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长办公室有手榴弹 司机私藏缴械换改判

示意图(达志影像)

谢姓男子担任高雄市某里长的司机,他竟把教学手榴弹藏放在里长办公室里,遭里民检举,被逮后还供出自己住处有枪弹。审高雄高分院认定谢男缴械属自首,从轻改判2年10月,并科罚金4万元、可易服劳役,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谢姓男子担任高雄市某里长的司机,他竟把教学手榴弹藏放在里长办公室里,遭里民检举,被逮后还供出自己住处有枪弹,一审遭判5年2月,并科罚金5万元。谢男不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认定谢男缴械属自首,从轻改判2年10月,并科罚金4万元、可易服劳役,可上诉。

2021年10月27日上午,警方接获民众检举,指某里长办公室2楼私藏枪械,警方赶抵里长办公室,经里长同意后上楼搜索,查获一颗教学用手榴弹,现场并未发现手枪等枪械。

当天下午,谢男主动向警方供出,自己住处藏有枪支,随即带警方回到住处,果真找到一把非制式手枪及2颗子弹,全案移送地检署侦办。

谢男供称,枪枝和子弹是2018年至2019年间,在旗山公园内花3万元向一名自称是「阿国」的男子购得。

警方将枪弹送验,发现子弹制作粗糙,可击发但发射动能不足,不具杀伤力。手榴弹则是仿M26的教学用手榴弹,也不具杀伤力。

谢男一审被依《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判5年2月、并科罚金5万元,不服上诉。

高雄高分院传唤办案人员出庭,员警坦承,谢男做完笔录和他们抽烟时,主动供出藏匿的枪弹,若不是他主动坦承,他们也找不到。法官认为谢男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佳,缴械也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改判2年10月,并科罚金4万元、可易服劳役,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