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挺牛煦庭「试用期法制化」 他揭露绿营猛攻目的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日前提出将修正劳动基准法,让「试用期法制化」,包括最长不超过3个月,薪水不得低于应聘工资80%等,却遭绿营猛烈攻击。前国民党文传会副主委、政治评论员毛嘉庆认为,其修法目的努力贴近现实,而相关草案根本还未出炉,一切还在讨论阶段,但民进党与侧翼就急着攻击,要把这个法案打到烂掉,不解决问题,却解决想要解决问题的人,这就是民进党。
毛嘉庆表示,在1997年以前,劳基法施行细则第6条第3项规定「劳工之试用期间,不得超过四十日」,这是试用期曾经唯一存在的明文规定。后来这条规定删除后,试用期根本没有消失,反而是变成试用期可以突破「最长40天」的时间限制,导致试用期可以长达6个月、9个月、12个月,就是当年抗争胜利的结果,换句话说,当年的试用期删除大胜利,结果反而害了劳工。
他指出,关键在于删除试用期的法律文字,不代表试用期消失,根据劳动部的解释,因为没有试用期法规,所以交由劳资双方自由约定,「这就是蔡英文说的劳工要自己去跟老板说,劳工要自立自强。」
毛嘉庆说,但是劳工真的可以自立自强吗?现实的情况试用期没有考核标准,全都由雇主说了算,试用期同工不同酬,试用期不通过不一定有资遣费,试用期长度超过三个月,甚至有一年的试用期,还有试用期之后再延长试用。
他表示,牛煦庭的提案针对各种试用期会面对的问题,不只是试用期长度不能超过3个月,还要求「试用期工作内容、考核标准要白纸黑字先写清楚」「工作内容和正职一样不能差别给薪,禁止同工不同酬」「试用期考核不通过,仍有资遣费」等等规定。
毛嘉庆认为,现在还是有试用期,打开104人力银行,光是有试用期的征才广告就有2万多笔,那些宣称试用期早就消失的人,根本不了解现实就职市场的问题,当年那些劳工运动的街头抗议者,早就做了官当了老板,多少年没有找过工作了,还在沉浸当年删除试用期规定的喜约,根本是一个大笑话。
他提到,除了明订试用期长度不能超过3个月,牛煦庭还要求「试用期工作内容、考核标准要白纸黑字先写清楚」「工作内容和正职一样不能差别给薪,禁止同工不同酬」「试用期考核不通过,仍有资遣费」等规定,努力针对各种现实面上试用期会遭遇的问题进行修正。
毛嘉庆强调,相关修法草案根本还没出炉,一切都还在讨论阶段,因此牛煦庭认为外界觉得有争议可以先拿到,这是开放讨论的态度,民进党却发动整条产业链进行抹黑,要把这个法案打到烂掉。毛嘉庆痛批,不解决问题,却解决想要解决问题的人,这就是民进党。
他认为,修法版本并未规定一定要用试用期,也不是规定试用期薪水一定要适应聘薪水的80%,而是定了一个试用期的严格标准,让要使用试用期的雇主必须遵守规则,解决劳工只能自立自强的问题,这才是帮助真正基层的劳工,解决就业市场试用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