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法制化」遭绿抹强迫低薪 牛煦庭:不可能发生

国民党立委牛煦庭。(本报资料照片)

5月1日劳动节将至,国民党立委牛煦庭29日举行记者会,提出将修正「劳动基准法」让「试用期法制化」,不过民进党却以现行法制无试用期规范,并指出牛煦庭提案恐致定锚效应,让劳动市场上的新进劳工一律被迫只能领低薪,甚至可能低于基本工资。对此牛煦庭今厘清,担心八成薪低于基本工资,这不可能发生,因为法案中有明定「试用期间之劳动条件应符合本法之规定」,所以不可能低于最低工资。

牛煦庭表示,试用期法制化,是为了避免雇主用试用期潜规则亏待劳工。因此修法要求雇主如果要使用试用期,必须要有「书面规定」并经「双方同意」,并且应该要在试用期提供「职业训练及考核」;劳工最后没有通过考核,雇主也必须给「资遣费」。如果雇主没有依照规定提供职业训练及考核,雇主应该给付应聘全薪。

牛煦庭说,法案概念见报后,在试用期法制化的部分产生了争议。刘强调,因为接获很多劳资陈情案例如劳工应聘4万5的薪水,结果进去后试用期却是基本工资,因此认为试用期应该要以「职训考核为主」,也为了避免部分企业以远低于全薪的薪资约定试用期的待遇,所以有「试用期的八成薪楼地板」入法的概念。

对于民进党开始狂打牛煦庭修法恐有定锚效应、低于基本工资等说法,牛煦庭强调,担心八成薪低于基本工资,这不可能发生,因为法案中有明定「试用期间之劳动条件应符合本法之规定」,所以不可能低于最低工资。另外的担心,是会造成「锚定效应」,让本来试用期都会给全薪的公司,可能变成只给八成,这样的质疑,不无道理。

牛煦庭说,法案本意,是为了让试用期「职训考核机制」法制化。他不希望法案失焦,也愿意以开放心态面对质疑,因此,决定不再明文规定试用期薪资不可低于应聘工资80%,实务上,回归劳资双方议定。而法案中本来也就有确保若雇主没有在试用期提供职训和考核,必须给付全薪。如此,本意不变,法条更周详,那么就期待民进党人到时候审议时不要阻挡了。

此外,民进党立委王定宇在脸书引用网军制作哏图,指称牛煦庭修法就让雇主可以合法占劳工便宜,对此牛煦庭反呛,为民修法是立委的天职,王定宇与一众侧翼却恶意造谣,真是令人无言。

牛煦庭强调,这些人连法条都还没看,仅凭媒体报导就自行脑补,幻想22k重出江湖!他的法案内容本有明定,试用期与否,都不会让劳工薪资低于基本工资保障。再者,法案还特别针对试用期内的年资与资遣有所规定,比照正式聘雇的劳工。王大委员的免洗筷理论大可不必。

牛煦庭说,法规上没有试用期,不表示「实务上」没有潜规则,现在许多雇主,要求劳工试用期全面上工,却另约定试用期薪资,形成变相压榨。修改劳基法,就是增加雇主要主张试用期的考核义务,如果提不出机制,法案内也明确规定薪资要比照正式聘雇,也就是全薪。如此可以在实务上保障劳工权益。

他说,会提出八成楼地板,是因为很多潜规则的受害人,试用期甚至只能拿基本工资;当然担心定锚不是没有道理,所以也从善如流提出修正,但同为立委,王定宇有时间造谣却不愿意好好讨论,令人遗憾。因为有心人的恶意解读,办公室接到了大量的谩骂,不免心寒,但是,修善劳基法的初心不变,希望大家能理性讨论。「至少,也要先看过法条内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