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案罷免同意票須高於當選票數 李進勇:不合理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今天排审选罢法修正草案。中选会主委李进勇说,罢免同意票要高于选举得票数,这点要审慎考量,因候选人数、当选人数、投票率都不同,把基础不同的两个数字做比较并不合理。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立委徐欣莹今天排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有国民党立委许宇甄提案增订「罢免同意票须超过被罢免者当选票数」条款,引发讨论。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发出甲级动员,清晨4时30分左右,就在会议室外集结,并顺利进入会议室、抢先坐上主席台,拟全力阻止修法。

李进勇会前受访时表示,罢免是宪法保障的公民参政权,任何有关罢免门槛的设定,都要考量是否能保障参政权;若要附上身分证影本,这牵涉个资保障,且诈骗严重,一般民众是否担心个资外泄而不愿参加连署,必须考量。

李进勇指出,至于罢免同意票要高于选举时得票数,这点更要审慎考量,从选举投票到罢免投票至少要经过一年半以上,人、事都有很多变化;用一年半以前投票时的民意,要改变、压制一年半以后罢免时的民意,这样的基础是否稳当,实在很有问题。

李进勇说,选举投票跟罢免投票,不管是候选人数、当选人数,就投票率来讲基础都不同,把基础不同的两个数字摆在一起做比较,这也是不合理的,因此希望要审慎考量、要有更多对话。

内政部长刘世芳则表示,内政委员会前阵子举行公听会时,学者专家、党团代表对选罢法修正,都很难达到共识;在社会还没凝聚共识前,希望维持现状,宪法保障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公民权,最好不要再有政党竞争,或在其他个别状况下提出修正案。

刘世芳说,未达共识前就修法,会有三个不利的条件,第一,罢免连署条件如果加高,会丧失人民提出罢免权意愿;第二,罢免门槛提高的话,不利于公民行使罢免权;第三,社会没共识前,会加高不同政党的紧张,因此维持选罢法现状是上策。

刘世芳表示,连署过程中若有任何差错,选务机关按现行体制就可以侦错、处理错假连署;如果要附上身分证影本,以现在个资、资安越来越复杂情况下,会降低民众提出罢免连署的意愿。

刘世芳说,当两方对于罢免连署及门槛的加严无法达成共识,只会加剧政党竞争,或是社团与公民不服从的抵抗会升高,这对社会要祈求安定、加强经济发展,反而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