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鸿庆快评》延押柯文哲 不用陪葬司法公信

缄默权是宪法保障刑事被告的权利,法院却因为柯文哲拒绝出庭,而作为延押他的理由,这不就承认北检在押人取供?(示意图/资料照)

据镜检报导,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延押,法官并在裁定书批评柯文哲「显露君临天下、睥睨一切、无视人间律法、凌驾法律之上态度」。今天的司法还能对人民做思想审查,让人害怕。

依据释字第654号解释,「受羁押之被告,于人身自由限制之范围外,其宪法权利之保障与一般人民所得享有者,原则上并无不同」。缄默权是宪法保障刑事被告的权利,法院却因为柯文哲拒绝出庭,而作为延押他的理由,这不就承认北检在押人取供?

再者,被告自有选择辩护策略的自由。113年宪判字第5号说「所谓公职威严之法益,显系过去官尊民卑、保障官威之陈旧思维,与自由民主宪政秩序实难相容,应属违宪」。那为什么柯文哲认为自己是「政治犯、良心犯」,批评司法不公,能被法院认为是「破坏司法威信、亵渎国家司法权」?

司法的威信,只有司法自己才能破坏,而宪法保障人民批评司法公正的权利,却被北院所否定。诚然法官也是人,难免也有政治立场,但要延押柯文哲,一定要这么low,要把整个司法的公正性,拉下来陪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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