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华食品7死大火谁负责? 县府查到「这疏失」将开罚

日前彰化县政府表示,联华食品相关劳检、消防安检等均无问题,如今却传出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并未申报,且县府未开罚,引发民众质疑。(本报资料照片)

联华食品公司彰化厂大火,一共造成7人死亡,彰化地检署启动调查,以厘清包括起火原因、消防安全、逃生设施或有无延误报案等,不过日前彰化县政府表示,联华食品相关劳检、消防安检等均无问题,如今却传出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并未申报,且县府未开罚,引发民众质疑。

据了解,建筑物公安申报防火避难设施检查项目,包括安全梯、直通楼梯、屋顶避难平台、防火区划、内部装修材料、避难层出入口等等,依建筑法规定,检查申报依各不同类组建筑物及规模,每1年至4年于指定期间申报一次。

不过根据县府调查,联华食品去年5月间的消防安全设备检查均合格,唯独没有做建筑物公共安全检查申报,对此县府将依建筑法第91条第1项规定,处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新台币6万至30万并限期改善。

不过明明去年就没有申报,县府却不知情也没有裁罚,对此县府建设处解释,依建筑法规定,凡供公众使用的建筑物,或经内政部指定非公众使用建筑物者,其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应定期委托内政部认可机构、检查人员针对建筑物构造及设备安全进行签查,依不同种类、规模每1年至4年于指定期间申报一次。

建设处表示,依据联华食品彰化厂规模与种类,属C1类建筑物,依种类规定应于每年第3季(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1次,昨事发后经查联华食品并没有公安申报纪录,因此主动依建筑法第91条第1项规定,处建筑物所有权人、使用人新台币6万至30万并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