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翔家族停车场占国有地 公路局也要动手了

廖家在汐止新台五路二段占用国有土地非法开设停车场。(资料照片)

新北市议民进党团指控,国民党新北市议员廖先翔家族在汐止新台五路二段的停车场占用国有地,质疑新北市政府包庇,新北市工务局今(9)日发声明,公路设施养护不等于土地管理,新北境内道路养护由市府管养,但土地管理仍由公路局负责。公路局稍早也发新闻稿表示,该路段土地登记为新北市政府为管理机关,为公有土地管用合一的原则。

新北市政府管养省道公告。(公路局提供/蔡亚桦台北传真)

新北市政府管养省道公告。(公路局提供/蔡亚桦台北传真)

公路局北区养护工程分局指出,新北市新台五路为省道台5线,台5线10k+963~18k+600(含新台五路1段及2段),2014年1月1日起全部公路设施(含主体及附属于公路设施),已交由新北市政府管理及维护。

北分局表示,依国有财产法第11条规定,「公用财产以各直接使用机关为管理机关,直接管理之」,故该路段土地应登记新北市政府为管理机关 ,此即公有土地管用合一之原则。自移交日起,该路段包括管线挖埋、设置停车场等一切公路用地使用申请事宜,皆已由新北市政府受理及收费迄今。

至于媒体报导廖家停车场违法占用汐止水源段1272地号等国有土地,北分局表示,目前已发函给新北市地政事务所申请鉴界,厘清土地范围及面积,后续依财政部「各机关经管国有公用被占用不动产处理原则」进行排除,并向占用者追溯收取占用期间的使用补偿金。

北分局指出,台5线经公告由新北市管理维护的土地为504笔,历年依管用合一简化拨用程序完成移交有93笔,其余土地北分局积极办理移交中,大部分已由新北市政府以录案方式办理。后续当以政府机关一体,与新北市府持续协调办理国有公用财产(土地)的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