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审计:5家银行在借款人有偿债能力情况下,核销不良2亿多元
《省政府关于2023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披露了辽宁省金融审计情况。
据该报告,围绕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重点审计地方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使用情况。地方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核销审计情况方面,对6个市的9家地方中小银行2021年至2023年6月底不良资产核销进行了审计调查。
结果表明,相关中小银行积极开展清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核销数据不实。1家银行2022年核销非真实转让不良资产;1家银行2021年18笔核销成果合计4.94亿元因资产减值准备及利润不足,未进行核销账务处理。
二是部分银行核销工作不规范。5家银行在借款人有偿债能力情况下核销不良资产合计2.19亿元;3家银行在未取得诉讼裁定结果情况下核销不良资产合计2841.69万元;1家银行核销入账不及时5907万元。
三是核销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3家银行核销制度不健全;1家银行在贷款逾期2年后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超诉讼时效,借款人及担保人免除偿还责任,涉及金额6000万元;3家银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责任认定;1家银行部分经济处罚收缴不及时。
统筹/新湘财撰文/湘财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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