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枢施暴案未上诉定谳!再关14天、缴78万元即执行完毕

林秉枢。(本报资料照片)

林秉枢施暴民进党立委高嘉瑜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年7月13日判决驳回林及检察官的上诉,认定林触犯妨害秘密等13罪,可易科罚金刑度部分,执行2年2月;不可易科罚金的伤害罪判刑8月,林与检方都没有上诉,全案已定谳,扣抵曾遭羁押的226天,林只须再服刑14天,并缴交78万元罚金就执行完毕。

2021年9月林秉枢与高嘉瑜视讯时,曾窃录截图9张裸照,11月他指示女助理,在高嘉瑜上节目时「斗内」留言恐吓,还在馥都饭店对高施暴,登入高的脸书贴出「小马送我的劳力士手表,真的很开心」等图文,假冒高传讯,甚至要求高写下自白书。

数日后林秉枢在母亲灵堂逼迫高嘉瑜下跪、拉扯头发,他担心恶行被媒体揭发,持私密影像、录音档等物恐吓高,还要求女助理P图伪造存款交易明细。

一审及二审依窃录、伤害、伪造文书、恐吓、无故变更他人电脑相关设备电磁纪录、强制等7大罪状,一罪一罚共判刑13罪,除伤害罪判刑8月,其余12罪判刑3月至6月不等,合并执行2年2月,可易科罚金,因未上诉已定谳。

★《中时新闻网》关心您,尊重身体自主权!请拨打113、110。

★《中时新闻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235条规定,散布、播送或贩卖猥亵之文字、图画、声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陈列,或以他法供人观览、听闻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三万元以下罚金。意图散布、播送、贩卖而制造、持有前项文字、图画、声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