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案辯方聲請偵訊影音 關鍵片段成消失3小時?

林姿妙辩护律师询问,若庭期冲到重要行程,可否替林请假由律师代为出庭?法官谕知,仍希望当事人亲自出庭,真的无法抽身请事先请假,地院会再安排另外庭期。记者戴永华/摄影

宜兰地院今开第三次准备庭,传唤林姿妙、林姿妙女儿林羿伶、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时任农业处农务科长吴东原、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黄志良、建设处建管科长林志扬、都计科长龙非池、财税局长卢天龙、罗东镇经建课长赵竑勋、课员黄耀智、前县议员刘石纯、前宜兰县商业会理事长陈正勲共12名声请调阅、勘验相关资料的被告出庭。

地院今天安排与确认辩方声请调阅的侦讯片段共70多份、传唤证人共60余人次,检方则对被告部分声请提出异议,比如未被当作起诉证据的侦讯片段、与案件无涉的证人、或年事已高无法出庭的证人等等,这都没有勘验与传唤的必要;受命法官表示,合议庭会再讨论具体内容。

林羿伶的辩护律师称,111年4月25日上午陈正勲被廉政官询问时,否认犯行,但下午4时24分到6时18分这段时间过后,就改变态度认罪,这段时间相当关键,便声请调阅侦讯录音录影及笔录,法院却未提供;此外声请调阅111年1月13日晚上11时1分到隔日凌晨0时26分,检察官讯问时任建设处代理处长吴朝琴的侦讯片段,也未见到。

受命法官回应,有请廉政署提供相关片段,但收到回函未包含此2片段,表示廉政署手上并无这段时间的侦讯光碟。代林姿妙发言的律师陈俊廷表示,无法确定具体情况为何,到底是片段丢失,还是该段时间本就没有资料,要勘验前后时间的光碟,才能判断。

地院确认9月14日下午到10月23日上午共12天的庭期,林姿妙委任律师表示,林身为县长常须出席重要活动或处理县务,比如9月22日上午的庭期刚好是妈祖文化节开幕,是否可替她请假,由律师出席?受命法官表示,合议庭仍希望当事人都能亲自到场,若无法前来请提前请假,地院会再另外安排庭期。

宜兰地院今天开林姿妙涉贪案第三次准备庭,安排与确认辩方声请调阅的侦讯片段共70多份、传唤证人共60余人次。记者陈敬丰/摄影

宜兰县长林姿妙涉贪案进入第三次准备程序,睽违半年赴地院开庭。记者戴永华/摄影

代林姿妙发言的律师陈俊廷表示,辩方调阅的侦讯片段中,并未收到2段约3小时的关键片段,须要勘验该时段前后的侦讯过程,较能判断具体状况。记者戴永华/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