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颁新规定 新闻工作者参加继续教育与考绩挂勾
大陆国家新闻出版署。(图/新华社)
大陆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多个单位日前联合发布《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新闻工作者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并将参加状况与考核、晋升等相挂勾。
《规定》于4月25日向各部委颁布,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该《规定》适用对象包括所有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
该《规定》将继续教育的参加情况与考核评价、岗位聘用与晋升机制等相互挂勾,继续教育甚至成为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换发的重要条件。
《规定》指出,继续教育工作的首要原则是「服务大局,确保导向」,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把政治能力建设贯穿继续教育全过程,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并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规定》还强调,继续教育机构要突出政治引领,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教学管理全过程,全面提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
内容方面,《规定》要求继续教育必须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科目包括行业政策法规和新闻采访、媒体融合等专业知识,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
继续教育形式上,除了官方组织的正规教育培训活动(如学校教育、学术著作、科研基金项目等),也包含参加新闻奖项评比竞赛、参加主题报导并刊播于首页等方式。
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和统筹,由大陆国家新闻出版署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进行,并负责指导监督实施。该《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