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高官2招 掏空台盐11亿

▲台盐前董座陈启昱涉以土地开发及工程采购2大手法掏空资产,导致台盐损失11亿元。

图文/镜周刊

台南地检署侦办台盐前董座陈启昱及前总座苏坤煌以投资光电产业为名,成立台盐绿能公司(简称台绿),和鸿晖国际及晁旸开发勾结,由2家业者居中以土地开发费为名,收取逾8亿元暴利,且擅自指定厂商施作光电工程逾3亿元,导致台盐损失11亿元,22日指挥调查局南机站兵分20多路搜索,查出鸿晖近年汇款近5千万元给陈启昱,其他业者还帮忙还债约2千万元,讯后以违反《证交法》特别背信等罪将陈等5人声押禁见,院方裁定全无保请回,检方抗告成功,现发回台南地院重新审理。

检调查出,陈启昱等人涉以土地开发及工程采购2大手法掏空台盐,2017年11月至2022年4月间,与台绿合作渔电共生案场共7个大型案件,包括台南七股志光能案、南旭电力案、新日泰案、恩富案、台南北门国玮开发案、大同桐光能源案及美欧亚案,表面上是台绿的合作客户,实际上却与鸿晖另签定土地开发契约,将原本可以自己赚的利润,平白送给鸿晖,鸿晖以土地开发服务费用为名,过水向相关电商收了6.9亿元。

▲陈启昱成立台盐绿能公司发展太阳能光电,因弊案连连,检调朝违反《证交法》特别背信等罪扩大侦办中。(翻摄台盐绿能官网)

更扯的是,陈启昱等人指示鸿晖承揽台绿与台泥子公司嘉谦绿能在嘉义义竹乡合作的渔光光电案场,他还刻意误导外界,以嘉谦绿能指定鸿晖,因此须以限制采购办理,经议价后的土地开发费为4,462万元,但遭台盐会计打枪「议价结果应以母公司董事会同意后生效」,此外,台盐稽核单位也跟进加注「劳务采购2千万元以上应经母公司董事会核定」。

▲陈启昱(红帽者)22日遭南检声押,隔日清晨获院方裁定无保请回,检方抗告成功,已发回台南地院重新审理。(镜新闻提供)

讵料,陈启昱等人竟置之不理,迳自指示同仁上签「奉核后,由行政管理处办理采购进行发包及签约」,火速与鸿晖签约。荒谬的是,根据合约,台绿向台泥收取每KW(千瓦)1,300元,支付给鸿晖的土地开发服务费,却高达每KW1,296元,形同九成九以上的利润都被鸿晖赚走,宛如「空手套白狼」,台绿不但没赚头,后续还要承受案场能否顺利发电的违约赔偿风险。

▲台盐前总经理苏坤煌(图)操刀台绿光电发展,遭控与陈启昱联手掏空。(台盐绿能提供)

由于土地开发利益太大也太好赚了,陈启昱等人又以相同模式,从2020年起要求发电商须与鸿晖下包商晁旸签定案场合作,短短二年期间,与台绿合作的志光二期、新日泰二期、南旭二期、寰宇案、大创案、阳光扑满案及金阳机电等案,均与晁旸签定土地开发契约,让晁旸收取1.18亿元服务费。

检调查出,台绿签约的很多农地居然连台电馈线都没有,即便案场完工发电,也无法导入台电变电所,若想跟地主解约,还得经晁旸同意,造成台绿重大财务亏损。

▲检调追查台绿在嘉南沿岸上百公顷的渔电共生案涉弊,怀疑陈启昱借此掏空台盐。(镜新闻提供)

离谱的是,陈启昱等人将台泥义竹段的部分基桩工程,交由自己入股的包商施作,后来工程出包,上游营造厂向台绿求偿,并提出苏坤煌等人的LINE对话为凭,证明台绿高层指定下包乱搞才出事,让台绿又损失二千万元。 此外,陈启昱与宸峰集团负责人蔡清旭等一群民间金主有巨额金钱纠纷,陈为解决债务,竟同意将尚未取得的嘉义义竹段钢构支架工程交由对方承揽,并白纸黑字签下承诺书,明显违反台绿比价程序;2020年12月台绿与宸峰签下3.2亿元合约,总计鸿晖、晁旸以承揽土地开发服务费及义竹段工程外包,已让台盐损失逾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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