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视家变延烧 董事揭王明玉「掏空11亿」:做贼喊抓贼

记者逸群台北报导

民视荣誉董事田再庭今(9日)与监察李素真、董事陈廷鼎等人召开记者会「民视弊案大揭发」。董事陈廷鼎直指王明玉(现为民视董事长)安插许多家族成员在民视重要职位,更未经董事会核准,设立人头公司富冠全球」,偷盖董事长私章、伪造融资协议书,搬走民视公款逾11亿元。

▲民视荣誉董事田再庭召开记者会指控王明玉。(图/记者许逸群摄)

郭倍宏于3月14日无预警被拉下董事长一职,民视家变就此展开,两个月下来双方动作不断。如今,荣誉董事田再庭委请张福会计师调查「民视弊案」,除指王明玉掏空民视公款,还指出民视在2008年投资北京永展」,前后两笔款项总计达1亿2600万元,至今仍下落不明,目前也已向财政部提出检举。

▲▼民视荣誉董事田再庭召开记者会揭民视弊案。(图/记者许逸群摄)

董事陈廷鼎表示,民视在2008年投资「北京永展」3千万元,在2012年到2014年间分发「民视文化」9330万元,列入民视财报,但该款项遭前总经理陈刚信副总经理王明玉挪用,并未汇回民视;北京永展2014年向民视文化借贷3270万元,仅由陈刚信与王明玉签核,未担保、未缴息,迄今也未归还。

陈廷鼎自喻「民视转型正义使者」,甚至气喊王明玉:「做贼的喊抓贼,真的不要脸!」也呼吁大家不要相信民视的「假新闻」。监察李素真则说,王明玉一再地说谎,企图掩饰整个案子的真相,竟然连董事长要授权会计师来调查北京永展案,王明玉不仅拒绝支付费用,「还写存证信函给我,才觉得其中必有隐情。」

对此,民视昨发出声明表示,「这是陈年旧案,目前北检已侦结不起诉,若有任何指控,损害本公司及王明玉名誉,将保留法律追诉权

民视于今晚回应,针对田再庭今日具名邀约所谓「王明玉五鬼搬运 掏空民视11亿元」之新闻采访,严正声明如下:

1、田再庭先生已非民视电视公司名誉董事长,如今却仍以此名义发出邀约,其心可议。2、本人自1997年6月11日民视开播以来,均仅担任副总经理一职,关于公司重大决策,则须由常务董事会做成决议后,交由相关部门执行,本人根本无从主导,更遑论掏空11亿元公司资产。3、民视向来具有完善的财务体制,加上开播以来即委由夙负盛名之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帐务查核,是在此体制下,本人如何遂行五鬼搬运?4、田再庭先生今日所提『富冠案』及『永展案』,均系大约10年前经民视常务董事会做成决议后交相关部门执行之案件,当时董事长即为田再庭先生,其中『永展案』本人并未参与;另『富冠案』因遭部分股东质疑,而对本人及田再庭先生提起刑事告诉,期间历经三、四年侦查,如今因无事证,台北地检署已为不起诉处分在案,田再庭先生同为被告,当知之甚详,却意图以毁谤本人名誉为目的召开记者会,对此,本人当对田再庭先生等人提出相关民、刑事诉讼,以维本人清誉。5、本人从民视创立至今,全心全意奉献给民视,民视就如同我的女儿,当不会做任何不利于民视的情事,此次接掌民视的重任,是因为前任董事长将民视公器私用导致民视出现亏损,为了民视的永续经营让所有股东可以得到应得的投资利润,本人只能出面承担此一重责,避免让民视创办人好不容易建立的台湾本土电视台毁于一旦。民视系来自民间属于全民,本人必当秉持创台初衷,重振民视声誉,不会辜负所有股东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