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文章「遭控影射台大硕士生喷精狼」 PTT板主逆转无罪

台大图书馆曾出现恶狠。(图/示意图/CFP)

突发中心台北报导

台大一名黄姓硕士生不满PPT台大吴姓板主,在该看板精华文章区之「新闻话题与讨论」类别中,以「海啸」一词影射他,还成立专区,将包含2009女学生总图水壶遭射精液事件等25类事件影射或与他相关之文章收录至精华区,愤而提告。检方认为吴女涉犯加重诽谤罪依法起诉。案经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板主单纯收集于精华区内,并整理制作目录,以供 PTT网站使用者选读,并未为任何事实陈述或意见表达,无诽谤故意,判无罪。

依判决书提到,黄男去年提告指控,他与这个事件一点关系也没有,但PTT台大版的精华区却把这个事件放进去,使浏览该网站之阅览者误认他就是在台大图书馆在女学生水壶中射精液的人,毁损人格名誉及贬低社会评价,向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提出告诉。检方因认吴女涉犯刑法第310条第2项之加重诽谤罪嫌,因此起诉。

北检2016年侦查此案时,曾发函台大性平会,台大也发函回应,「本校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截至目前为止,并未有黄先生之任何性骚扰案件被申诉情事。」、「本校图书馆内学生饮水杯遭留下精液之事件被检举之对象非黄先生」。

法官认为,担任PTT网站板主一职并无任何报酬全凭PTT网站网友本于热诚及自愿服务精神担任,于课业或工作之余管理看板,并非如司法机关一般具有调查板友发文内容真实与否之权限资源,且PTT网站相关贴文及其正、反或中间立场之回应讯息众多,实难期待板主在整理精华区贴文时,仍须逐一查证各项讯息至真实无误,而一般PTT网站使用者对板主整理板友之贴文,收录至精华区,亦不致误认该等贴文即为板主主张

最后,法官指出,检方所提出证据,仅足证明吴女有将本案文章收录至NTU板精华区之事实,但针对有加重诽谤之客观行为与主观犯意等情事,并未举证超越合理怀疑,也无其他积极证据足资证明,既不能证明犯罪,基于无罪推定之原则,判无罪。

【还有其他新闻】

快讯北市山区妙龄女疑跳楼 友人紧急拉住救回一命

►被爆开7女6男群交趴...色影师穆川申辩「拍艺术照」 检打脸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