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更新外資准入負面清單 製造業領域限制措施「清零」
大陆于8日发布「2024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并11月起正式生效,其中就制造业领域限制措施实现「清零」。(路透)
大陆央视新闻报导,经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于8日发布2024年第23号令,全文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今年11月起施行。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同时废止。
据大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8日消息,大陆发改委与商务部共同发布的2024年第23号令中,列出11点说明。说明提到,「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统一列出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方面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依照内外资一致原则实施管理。境内外投资者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
同时,当中还指,从事「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股份并上市交易的,应当经大陆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境外投资者不得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其持股比例参照境外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境内公司、企业或自然人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按外商投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等有关规定办理。
此外,说明再指,境外投资人不得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从事投资经营活动,且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应符「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说明强调,相关主管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境外投资者拟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内领域,但不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不予办理许可、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核准事项。投资有股权要求的领域,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另,说明写道,「大陆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后续协议、「大陆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后续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协议、大陆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境外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依相关规定执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殊经济区域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实施更优惠开放措施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来看,大陆央视指出,2024年版大陆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限制措施由31条减至29条,删除了「出版物印刷须由中方控股」以及「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煆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2个条目,且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