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士官酒驾撞死老妇「肇逃焚车灭证」 未和解下场曝光

袁姓士官今年3月19日清晨酒驾撞死76岁妇人后肇事逃逸,甚至焚烧轿车灭证,警方找上门时,他还谎称车被人偷走,最后见行迹败露才坦承犯案。(翻摄照片)

陆军步训部1名26岁袁姓前士官今年3月19日清晨酒驾撞死76岁妇人后肇逃,并焚烧轿车灭证,警方找上门时,他还谎称车被偷走,最后见行迹败露才坦承犯案,但他辩称当时有等到救护车来才离开,却无法提出佐证,法官认定他对妇人生死毫不在乎,酒测值甚至高达0.64 mg/L,判处7年有期徒刑,可上诉。

3月19日清晨5时许,76岁的刘姓老妇运动时行经苗栗市中山路与民生街口时,遭宾士车冲撞身亡,宾士车肇事后加速逃逸;警方根据目击者提供肇事车号展开缉捕,却在清晨6时30分左右在英才路旁农路,发现该宾士车已遭焚烧,经比对确定就是先前撞死老妇的同辆宾士车。

袁姓凶手的父亲第一时间向警方表示,儿子向他声称车子被窃,警方再继续追查,发现袁某在事发前的清晨5时,还在苗栗市区某KTV包厢内喝酒唱歌,遇到警方临检,稍后即驾车离去,不到半个小时就酿祸,当场拆穿袁某谎言;袁男最后坦承犯行,他称焚车后将2面车牌丢弃在附近排水沟及竹林内。

根据判决书,袁男在法庭上供称,当下撞人时有等到救护车来才离开,也有委请朋友帮忙报警叫救护车,但报案人称当时并无人报警叫救护车,且袁男一直待在车内,甚至没下车查看,法官认为袁男称有等救护车到场的说法无法提供证据,难认袁男肇事后,对妇人的生死及是否确实得到救治有何在乎之情。

法官认为袁男行为时仍为现役军人,且肇事后,未留在现场或采取任何有助于救治刘妇的措施,迳自逃离,漠视国家法令及他人生命权利,所为殊值非难,迄今未能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依《驾驶动力交通工具而吐气所含酒精浓度达每公升零点贰伍毫克以上,因而致人于死》判他5年6月徒刑,另依《现役军人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而逃逸》判他2年徒刑,应合并执行7年。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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