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留守儿童」悲歌 河北13岁国中生遭3同窗杀害

大陆河北邯郸市近日发生骇人听闻的少年杀人事件,3名未满14岁的少年涉嫌杀害同班同学,并将遗体弃置在一处蔬菜大棚内。(翻摄自新京报)

大陆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子耀10日下午失联。图为王子耀的学生卡。(翻摄自新京报)

大陆河北邯郸市近日发生骇人听闻的少年杀人事件,3名未满14岁的少年涉嫌杀害同班同学,并将遗体弃置在一处蔬菜大棚内,埋尸地仅离其中一名嫌疑人住处不到100公尺。法律学者指,此案能否经过最高检核准追诉,是3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能否负刑事责任的关键。

大陆《新京报》16日报导,3名嫌疑人和被害人均为留守儿童。据悉,3名嫌疑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所谓「留守儿童」,是指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去城镇打工而被留在家乡或寄宿在农村亲戚家中,长期与父母过着分开居住、生活的儿童。

报导指,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13岁初中生王子耀10日下午失联,当天其离开家时告诉奶奶,几个同学叫他出去「吃好吃的,玩地道(一种游戏)」。爷爷王保亮当日下午5点从农地干活回来,发现王子耀还没回家,「一个电话打过去,(发现)关机了」,便组织亲朋好友开始寻找。

其后家属赴派出所报警,民警调阅学校门口商户的监控发现,王子耀去了北高村。王子耀的父亲王士坡11日凌晨1点从外地开车回邯郸,登上儿子微信找线索,发现王子耀10日下午曾向同桌张某发了一个人民币191元的红包。而在民警询问王子耀同学张某、马某和李某过程中,有人承认王子耀被害。

随后,在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南边一个废弃蔬菜大棚里,警方找到了王子耀的遗体。警方只让王子耀的舅舅辨认了遗体,据称王子耀脸部损伤严重。王家11日收到肥乡区公安局的立案告知书,案由是「故意杀人」。

本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据大陆《刑法》,已满12周岁、未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者,应当负刑事责任。

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明月解释,由于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如果构成重罪且情节极其恶劣,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相当于未成年人监狱)服刑。如果最高检没有核准追诉,案件就要退回到行政系统,依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