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燃燒廢棄物 台東去年開罰13件

台东县环保局呼吁民众切勿随意焚烧废弃物,否则最高可罚10万元。图/台东县环保局提供

台东县去年空气品质良好天数为349日,良好比率高达95.6%,空气品质居各县市之冠。好山好水及好空气吸引游客,但不少居民整理家务或田务后,将杂草等废弃物随意丢弃燃烧,去年环保局受理2770件空污陈情案,露天燃烧废弃物位居首位,呼吁民众不要贪图方便,否则最高可罚10万元。

环保局指出,优良空气品质是台东重要的资产,去年受理2770件陈情案,其中露天燃烧废弃物302件,此类空污检举案比例最高,但常常找不到行为人,或赶到现场已无燃烧事实,最后只能依法裁罚13件,由于被检举案通常是燃烧树叶等废弃物,没有造成重大危害,各罚款1200元。

环保局说明,燃烧的废弃物种类常为居家庭院、土地或农园整理修剪的杂草、植物或作物残株与其他废弃物,一些则是来自事业生产或营建活动产出的废弃物。

露天燃烧废弃物造成空气污染,除影响空气品质及人体健康,也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可罚款1200元至10万元。

此外,民众清理植物性残株,可评估就地破碎掩埋作为土壤有机质利用,若无法妥善利用,要委托合法清除处理机构或交由清洁队清运,不可随意焚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