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物回填案件频传 环管署:废弃物回填农地 最重关5年

中部地区沿海乡镇农地遭回填倾倒废弃土或营建废弃物事件频传。(环管署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中部地区沿海乡镇农地遭回填倾倒废弃土或营建废弃物事件频传。(环管署提供/林良齐台北传真)

中部地区沿海乡镇农地遭回填倾倒废弃土或营建废弃物事件频传,近期云林地检署查获多次倾倒废弃土、营建废弃物案件,近日针对云林县沿海乡镇倾倒回填废弃土等地点进行查处,后续将溯源扩大侦办。环境部提醒,今年度截至目前关于废弃土倾倒等,收押人数累计已逾30人,交保限制住居之被告人数近50人,查扣各型犯罪机具50余台,若有违法倾倒回填废弃物,地主可能涉犯废弃物清理法规定,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科1500万元罚金。

环境管理署表示,营建工程过程所产出营建废弃物或剩余土石方,应依照其性质,交由废弃物处理机构、再利用机构或土资场再生处理,分类出属有用土壤砂石等有用资源后再依规定进行使用。但有不肖业者未经程序,就选定较为偏远地区之农地、鱼塭倾倒回填,以「免费提供干净土回填垫高、协助整地」为饵,并提供伪造合法土方来源合约、联单资料,以此惯有手法欺骗地主同意后倾倒回填、谋取暴利。

环境部说,近期查获非法弃置废弃物案件中,还有合法营建混合物再利用机构,勾结不法废弃物清运车辆集团,于深夜间将未经妥善分类处理营建混合物由北部载运至云林县等中南部地区非法弃置,并伪造不实联单或买卖发票,企图蒙骗现场查缉人员。

环境管理署提醒,民众切莫轻信不法业者所称有「合法土方来源」、「干净土」、「提供合法来源单据」等说词,如有任何农牧用地改良、变更使用,应确保所回填土方干净且来源无虞并依法向当地农业机关提出申请核准后,始能进行回填整地,否则一旦经权责机关查获有违法倾倒回填废弃物行为,地主亦可能涉犯废弃物清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