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农用回填!狂倒1300卡车营建废弃物 地主、业者6人遭起诉

王姓土方业者与张姓土地所有人为谋私利,于去年8月以35吨曳引车载运营建混合废弃物至大树区东照山的山坡农地一带非法回填营建混合废弃物。图为回填废弃物土方现场。(保七警方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王姓土方业者与张姓土地所有人为谋私利,于去年8月以35吨曳引车载运营建混合废弃物至大树区东照山的山坡农地一带非法回填营建混合废弃物。图为回填废弃物土方现场的空拍图。(保七警方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王姓土方业者与张姓土地所有人等6人为谋私利,于去年8月以35吨曳引车载运营建混合废弃物至大树区东照山的山坡农地一带非法回填营建混合废弃物,共载运1300车次的废弃物土方,不法所得296万元。经桥头地检署侦查终结,检方以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罪起诉王姓土方业者与张姓土地所有人等6人。

保七总队28日说,此案由保安警察第七总队第三大队南区中队于去年8月间在高雄市大树区东照山一带巡逻时,发现有35吨曳引车出入案发地,由于该区地处偏僻且路幅狭窄,显少有大型车辆进出,且现场有管制人员指挥车辆进出回填土方,显有可疑。

保七警方经数月侦查并会同高雄市政府环境保护局、农业局、水利局等单位稽查确认,张姓土地所有人为了私利,与王姓、曾姓、何姓与李姓土方业者,并找了曾姓曳引车驾驶,众人合谋回填营建废弃物及土方共计1300车次,总获利约296万元。

全案经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检方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第3及第4款等罪责提起公诉。

保七总队呼吁,山坡农地是重要山林资产,非经许可不得任意回填非属农用之废弃物及土方,检警环将持续调查非法丢弃废弃物的行为,并请民众如果发现危害国土环境的不法情事,请立即拨打110、市府1999市政服务专线或环境部环境管理署全国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共同打击不法。

高雄市环保局说,工厂及民众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提供土地堆置废弃物或做非法弃置等违法行为,最重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同时地主还必须负担清除处理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