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宣布对原产于台湾等地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大陆对原产于台湾等地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图/本报资料照片)
大陆商务部21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台湾、韩国和美国等地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自2024年6月23日起,对台湾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税率为3.8%,其他台湾公司4.2%,实施期限为5年。
2018年6月22日,大陆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自当年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韩国6.2%~7.5%,台湾3.8%~4.2%,美国13.7%~55.7%,实施期限为5年。
2023年6月21日,应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2023年第22号公告,决定自2023年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大陆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原产于韩国、台湾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对中国大陆的倾销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大陆苯乙烯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因此,大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大陆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2024年6月23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苯乙烯是一种重要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主要用于生产可发性聚苯乙烯(EPS)、聚苯乙烯(P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ABS)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UPR)、热塑性弹性体(SBS)、丁苯橡胶(SBR)、丁苯胶乳(SBL)等。苯乙烯还可以用于合成燃料中间体蒽醌、农药乳化剂、医药、选矿剂苯乙烯膦酸等。同时,苯乙烯也是优良的有机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