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对台聚碳酸酯 征反倾销税

贸易署指出,对于中方公告结果,对产业造成实质损害,自2023年4月20日起征收反倾销税。我国部分业者为9%,部分业者为12.2%,其余台湾业者为22.4%。贸易署表示,自2021年8月14日公告初判结果观察,我应诉厂商终判税率已降低,由约17%降至9%~12.2%。

行政院林子伦发言人对此指出,经济部在中国于2022年开始进行调查时,即鼓励我业者积极应诉,亦补助业者聘雇律师协助应诉之部分费用,在业者积极配合提供有利证据下,已争取到终判裁定较低税率。

林子伦指出,去年8月间中国公布初判结果后,经济部亦即与业者讨论与评估,且已有业者提前布局及分散市场,例如有业者已拓展欧美、东南亚、土耳其、北非等市场;或透过异业结盟,产业链结新兴市场,例如整合石化、机械、纺织等产业组团前往新兴市场;此外,经济部也积极辅导业者升级转型,发展高值化、差异化产品,提升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贸易署强调,为因应中国石化产能过剩情形,将持续协助业者分散市场,透过异业结盟,产业链结新兴市场,协助受影响企业拓展商机,开拓蓝海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