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预告三中全会「重要修法任务」 金融法、反跨境腐败法等列首批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预告,二十届三中全会后有重要修法。(图/记者任以芳摄)

记者任以芳/北京报导

中共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三中全会)昨18日在北京闭幕,中共中央今(19)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未来持续深化改革和法治,并且预告有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中共三中全会于2024年7月15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今举行解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政策发布会。本日出席新闻发布会有全国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央改革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穆虹、中央财办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中央农办主任韩文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怀进鹏、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唐方裕。

谈及未来中国在法治如何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指出,「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

沈春耀进一步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分别就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两次全会分别通过的两个决定构成了相得益彰的姊妹篇。」属于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新制定的法律有78件,比如民法典,对303件法律中的147部法律先后累计修改334件次,修法力度非常大的。未来,进一步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作用。

沈春耀指出,《决定》部署的重要举措和任务要求,许多涉及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以及相关授权、批准等工作。

沈春耀也表示,《决定》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他也指出,对于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规定,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或者依法予以废止;对于相关改革决策已经明确、需要多部法律作出相应修改的事项,可以采取「打包」修法方式一并处理,对于需要分步推进的制度创新举措,可以采取「决定+立法」「决定+修法」等方式,先依法作出有关决定,再及时部署和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