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後記者會 陸將制定金融法、反跨境腐敗法
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取自大陆国新办网站
中共中央19日上午召开记者会,就刚闭幕的三中全会精神进行介绍和解读,其中,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中共三中全会15到18日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中央19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说明。其中,上述立法计划部分在今年大陆全国两会期间,或更早之前就已提出。
就如何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和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沈春耀在发布会上表示,《决定》在相关部分明确提出了一些重要立法修法任务,包括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金融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反跨境腐败法,修改监督法、监察法,编纂生态环境法典。
他并解释,我们要着力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对于深化改革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实践经验尚不充分,需要先行先试、探索积累的事项,可以依法作出授权决定;对于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规定,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或依法予以废止。
沈春耀还说,对于相关改革决策已经明确、需要多部法律作出相应修改的事项,可以采取「打包」修法方式一并处理;对于需要分步推进的制度创新措施,可以采取」决定+立法」、「决定+修法」等方式,先依法作出相关决定,再及时部署及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