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身在家偷吃被妻撞见 出轨男卸责「是猫害的」
吕男与陈女发生婚外情,女方丈夫对吕男提告,新竹地院法官判赔15万。(邱立雅摄)
吕男与陈女原为同事,两人均各有婚配,因近水楼台两人越走越近,吕男不仅在陈女生日时特地约到公园送上干燥花,两人还相约至九份游玩,更拍下亲密照片,脖子上还有吻痕,陈女先生气得对吕男提告,要求赔偿60万元,新竹地院法官判吕男应赔偿15万。
陈女先生控诉,吕男时常约太太出门,生日送花、出游送吻痕,吕男与陈女甚至共处一室,遭到吕男太太当场抓包,当时吕男裸上身、陈女竟在房间内而非客厅。后来陈女谎称要跟同事去吃消夜,没想到同事只有吕男一人。
陈女先生心痛指控,他发现太太与吕男在社交软体互加好友后,吕男竟把大头贴换成与自己太太的接吻照,两人穿着情侣装戴对戒,隔天自己还在太太脖子上发现遭种草莓。
吕男则辩称听说陈女与先生关系素来不佳,且表示已与先生谈离婚,当初陈女生日送干燥花只是因为对方喜欢,两人去九份玩并没有亲密举动,被抓包两人单独在家自己没穿上衣,是因为猫咪把便当打翻弄脏才脱下,社群软体上的接吻照是因为两人交情好,是以玩闹方式拍下照片,并非故意破坏他人家庭。
法官检视吕男社交软体大头照以及截图档案,发现吕男跟陈女的二人自拍照不只有状似搂腰,还有两人合比爱心手势,照片虽未载明刊登或拍摄日期,但亲吻照跟九份出游照的吕男发型一模一样。虽然陈女向吕男宣称已谈离婚,但法官认为有受教育的成年人的常识应该会确认对方是否单身,显然是推卸之词。
法官认为虽然陈女先生举证不足证明偷吃的两人有性行为,但两人举止亲暱及亲吻行为,显然已逾越我国社会一般善良风俗对于有配偶之人与异性合理往来社交行为范围,判处吕男赔偿陈女先生精神慰抚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