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气候政策揭露! 环境部预告:部门行动方案、调适行动方案每年公布成果

环境部今天预告「气候变迁因应法施行细则」,要求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所属部门行动方案、各地方政府的减量执行方案成果报告、调适行动方案成果报告等并应公开。(报系资料照)

气候变迁因应法今年2月15日修正公布,环境部今天预告「气候变迁因应法施行细则」,要求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的所属部门行动方案、各地方政府的减量执行方案成果报告、调适行动方案成果报告等并应公开。

环境部说明,为落实前述气候治理作为,施行细则载明气候法中央及地方主管机关主管事项外,着重精进国家政策目标及方案管控机制、整合方案成果报告架构、落实政策公众参与与向上提升资讯公开,呼应国际减缓与调适并重精神,纳入国家调适计划与地方调适方案架构,以提升我国调适韧性。

草案指出,细则明定国家因应气候变迁行动纲领、部门温室气体减量行动方案、地方温室气体减量执行方案、国家气候变迁调适行动计划、调适领域行动方案、地方气候变迁调适执行方案等,架构内容及期程,且为践行各计划及方案订修过程公民参与、公开及核定程序,明定召开公听会程序时,应将部门行动方案或调适行动方案初稿内容、开会资讯于会议举行10日前公布,会议纪录并应于会后30日内公开。

为掌握我国气候治理推动情形,气候法订有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清册、温室气体国家报告、阶段管制目标执行状况以及减量行动方案、地方减量执行方案、调适行动方案、地方调适执行方案等成果报告文件,细则明定其应记载项目内容、提报程序及公开期程。

环境部指出,为使气候变迁治理资讯公开,细则所定中央与地方主管机关应公开事项,都应公开于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网站,以便于民众查询,确保行政资讯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