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宝男超商恐吓要香烟竟是因「这理由」
廖姓男子于今年2月到高雄市一家超商向谢姓店员恐吓,要了一包香烟,其动机竟然只是希望母亲能多关心他。桥头地院审理后,判处廖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本报资料照片)
廖姓男子于今年2月到高雄市一家超商向谢姓店员恐吓说:「我要抢劫」、「我要一包香烟」等语,店员事后报警。警方调查,廖男竟然只是希望母亲能多关心他,所以犯案。桥头地院审理后,判处廖男有期徒刑3月。
廖男当时在要到香烟一包后,到超商外吸烟。店员报警,警方到场逮捕廖男,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检方讯后起诉。
廖男在接受警方侦讯时说,因为希望母亲多关心他,所以犯下此案,且犯案时也有主动告诉店员。法官认为,廖男无端恐吓店员,令店员交出香烟,已经构成恐吓取财罪。
不过,法官也指出,廖男此举虽然不当,但考量其犯罪动机与只是要了一包香烟,依刑法第59条规定「犯罪之情状可悯恕」,判处廖男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罚金。可上诉。